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中山市点点科创城环保共性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情况进行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使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对本规划园区及其产生的环境影响有所了解,并通过意见调查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园区实施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监督。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地点:中山市点点科创城环保共性产业园位于中山市板芙镇顺业路1号,园区用地面积185934.43m2(约285亩),建筑面积为650714.23m2。园区北侧为顺业路,隔路为工业企业群;西侧为工业企业群;南侧为荒地;东侧为105国道和广珠西线高速公路。
规划内容:园区以高端装备制造为核心发展产业,以低空经济制造、新能源汽车先进制造业和可降解生物材料产学研创作为特色发展领域,构筑区域表面处理中游加工企业绿色集聚生产空间,提供集中供应集中治污等配套条件,打造现代化高端装备制造生态聚集区。园区将采用现代化和智能化的智慧管理平台对园区进行管理,并通过“集中设计、集中生产、集中治污、集中管理”的运营模式,解决高端装备制造过程中污染物难控制、难处理的问题,同时拓展完善产业链上下游,打造集“集中治污”“绿色低碳”“共享制造”于一体的现代化产业园,在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同时,解决产业发展过程中的环保问题,推动行业绿色化、生态化、低碳化发展,最终将产业园打造成以高端装备制造业为主导产业的现代化、智能化、数字化的环保共性产业园。
园区规划中核心区主要针对从事表面处理加工、线路板加工等中游企业,拓展区则主要针对低空经济制造、新能源汽车先进制造业和可降解生物材料产学研创三大特色发展领域中的上下游企业。园区核心区的共性工序包括表面处理工序中的酸洗磷化、阳极氧化、电解、喷漆等和PCB线路板制造工序中的沉铜、蚀刻、棕化、丝印等。
(二)规划园区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水
园区产生的表面处理生产废水主要有含铬镍废水(封孔含镍、不锈钢含铬含镍)、高浓度有机废水、高磷含镍废水、高浓度含磷(无镍)废水、含油废水、含铜废水(酸性发黑)、碱性性发黑废水、综合废水共8 类。园区PCB线路板制造废水主要包括含镍废水、含氰废水、含银废水、络合废水、低浓度有机废水、酸洗废水、含铜废水、氨氮废水和高浓度有机废水,共9类。生产废水经产业园区内的废水处理站处理后,40%的废水进行回用,其余60%生产废水分类分质处理达标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板芙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化处理,尾水最终排入石岐河。规划园区的实施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废气
产业园内表面处理工序中产生的废气类型主要包括机械前处理粉尘、表面处理生产线的酸雾、喷粉粉尘、喷漆漆雾以及喷漆、烘干、喷粉固化、电泳烘干熟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等。粉尘经各生产线点源设置的软管抽吸并设置布袋除尘设施处理,酸雾经管道收集输送到各自的喷淋系统进行处理。喷漆废气经水帘柜+抽风系统收集,电泳涂装工序废气经电泳槽槽边收集,喷漆及电泳(含浸涂)后续烘干固化废气均经烘干炉密闭工作+工件进出口集气罩进行收集,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
产业园内线路板行业废气主要包括:粉尘、硫酸雾、盐酸雾、有机废气、含氰废气、甲醛废气、氮氧化物、氨气等,通过对电镀生产线以及其他产生酸雾工序采用密闭操作,将各股废气由单独管道收集输送到各自的喷淋系统进行处理;沉铜工序产生甲醛废气,贴膜、烘烤、文字印刷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
根据预测,产业园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情况下,所造成的大气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采取措施主要有:加强环境管理,实施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使用工业清洁能源;落实废气治理措施,保证达标排放,并设置必要的环境防护区域。
3、噪声
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和风机等。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的工艺和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使用减震、隔声和消声措施预防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园区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酸性蚀刻废液、碱性蚀刻废液、废铜泥、剥锡废液、镀铜废液、含锡废液、镀镍废液、含金废液、渡槽过滤渣、饱和废树脂、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弃容器、表面处理废液、废矿物油等,委托具有相应收集或处理处置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石膏、机加工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交由具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指定暂存区存放,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5、地下水和土壤
园区绿化区以外的地面全部预先水泥硬底化,可有效防止废污水下渗到土壤和地下水,不会因发生污染物垂直下渗而影响到土壤和地下水;危废暂存库和废水处理站均做好了防风挡雨、防渗漏等措施,因此可防止物料泄漏下渗到土壤和地下水;采取分区防护措施,各个环节得到良好控制的情况下,不具备土壤和地下水影响途径,不会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明显的影响。
6、环境风险
园区内存在危险品发生泄漏、火灾、爆炸、废水站事故排放等环境风险污染事故的可能性。产业园的环境管理纳入板芙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监管,产业园的规划边界应合理设置的绿化防护林带,并注重加强区内企业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质的应急管理,建立、完善企业--产业园--城镇的三级联动应急机制。在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产业园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尤其是废水处理和回用措施、酸雾废气和有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园区规划的实施可行。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评价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规划园区性质、特性、规模及所在地环境特点进行。开展产业园区发展情况与区域生态环境现状调查,规划实施主要生态、环境、资源制约因素分析;识别规划实施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和风险因子,分析规划实施生态环境压力、污染物减排和节能降碳潜力,预测与评价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和潜在风险,分析资源与环境承载状态;论证规划产业定位、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布局、建设时序及环境基础设施等的环境合理性并提出优化调整建议,说明优化调整的依据和潜在效果或效益;提出既有环境问题及不良环境影响的减缓对策、措施,明确规划实施环境影响跟踪监测与评价要求、规划所含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重点,制定或完善产业园区环境准入及产业园区环境管理要求形成评价结论与建议。
(四)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就规划的环境保护问题,征求规划所在地或与规划园区有直接、间接关系,或者对规划园区环境保护感兴趣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其对规划实施期间所造成的环境影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规划内容支持与否的态度。
(五)提出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用信件、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与规划主持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提出意见的公众请留下姓名、电话、地址等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六)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下载附件中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并以信函、电子邮件、信访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规划主持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反映与本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规划组织单位:中山市臻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通讯地址:中山市板芙镇深湾村板芙南路103号第4栋首层09卡;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8928119520; 电子邮箱:1549059171@qq.com。
环评单位:中山正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通讯地址:中山市南区恒海路恒兴街10号108卡三楼之一;联系人:郑工;联系电话:15874255165;电子邮箱:792532398@qq.com。
(七)相关说明
本次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规划主持单位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公示时间为2025年04月25日至05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在第二次信息公示期间,公众均可向规划主持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八)附件下载地址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i8XWO2DrRXH3vsEJxncZsQ?pwd=sh29
提取码:sh29
附件1: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附件2: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